一、招生录取模式 
                  我校艺术类专业实行统考和校考并行的招生录取模式。 
                  1. 统考招录模式: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联)考,以省级统(联)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2. 校考招录模式: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以校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如考生所报专业属于所在省(区、市)省级统考范围,还须取得该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资格。 
                  3. 本简章仅适用于校考招录模式指定省份的考生。 
                  请广大考生结合自身报考专业,认真查阅本简章第二部分各专业(方向)“校考招录模式适用省份”的相关内容,确认自己属于校考指定省份的考生,再详细阅读本简章,按有关要求和办法进行报考。 
                  二、各专业相关内容 
                  (一)美术与设计类专业 
                  1. 校考招录模式适用省份 
                
                  
                    
                      专业  | 
                      校考指定省份  | 
                      备注  | 
                     
                    
                      美术学  | 
                      北京、山西、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山东、云南、甘肃、新疆  | 
                      “校考指定省份”外的其他各省(区、市)考生无须参加我校校考  | 
                     
                    
                      绘画  | 
                     
                    
                      视觉传达设计  | 
                     
                    
                      环境设计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数字媒体艺术  | 
                     
                  
                 
                  2.?招生计划及学费 
                
                  
                    
                      专业  | 
                      总计划  | 
                      校考计划(拟)  | 
                      学费  | 
                     
                    
                      美术学  | 
                      45  | 
                      20  | 
                      15000元/生.年  | 
                     
                    
                      绘画  | 
                      66  | 
                      30  | 
                     
                    
                      视觉传达设计  | 
                      66  | 
                      30  | 
                      12000元/生.年  | 
                     
                    
                      环境设计  | 
                      66  | 
                      2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6  | 
                      20  | 
                     
                    
                      数字媒体艺术  | 
                      46  | 
                      20  | 
                     
                    
                      注意事项: 
                          ①考生每次报名考试只能报考一个专业志愿,如参加两次或两次以上考试,以多次考试中取得的最高分数为考生的最终成绩,并以该最终成绩及其对应的专业志愿为依据按照我校合格生源确定规则发放合格证。 
                        ②绘画专业含国画、油画和水彩方向;环境设计专业含环境设计和展示设计方向;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含服装设计和配饰设计方向。以上专业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学生志愿和考核成绩划分专业方向。美术学专业在入学后的第三学年依学生志愿和考核成绩分为版画和水彩两个专业方向。 
                        ③以上各专业校考计划可视生源情况进行调整,以各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3. 录取规则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在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校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文化控制分数线划定规则: 
                  (1)高考成绩总分为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300分,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高考成绩总分非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其所在省(区、市)高考成绩总分的40%,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4. 考试形式与内容 
                
                  
                    
                      专业  | 
                      考试内容  | 
                      注意事项  | 
                     
                    
                      美术学  | 
                      总分为200分,考试内容为: 
                        速写(写生)15%,45分钟 
                        素描(默写)35%,2小时15分钟 
                        色彩(默写)50%,3小时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查考生考试过程中的表现,结果不计入总分,仅作参考。  | 
                      考试时考点备有画纸,考生自备画板及其他画具;考试时间含10分钟收发试卷时间。  | 
                     
                    
                      绘画  | 
                     
                    
                      视觉传达设计  | 
                     
                    
                      环境设计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数字媒体艺术  | 
                     
                  
                 
                  5. 考点设置 
                
                  
                    
                      序号  | 
                      报名及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1  |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应天校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32号)  | 
                      1月27日-28日  | 
                      1月29日  | 
                     
                    
                      2  | 
                      兰州艺术学校(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北路5号)  | 
                      1月26日-27日  | 
                      1月29日  | 
                     
                    
                      3  | 
                      太原师范学院(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山西高校新校区大学街319号)  | 
                      1月26日-27日  | 
                      1月29日  | 
                     
                    
                      4  | 
                      鲁迅美术学院附中(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望花中街146号)(暂定)  | 
                      2月24日-25日 
                          (暂定)  | 
                      2月27日(暂定)  | 
                     
                    
                      5  | 
                      山东省青岛市招生办公室(考试地点由青岛市招办统一安排)  | 
                      网上报名交费 
                          2月2日-10日  | 
                      2月27日  | 
                     
                    
                      6  | 
                      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 
                      网上报名交费 
                          2月1日-14日 
                        2月26日-3月1日  | 
                      3月7日  | 
                     
                  
                  
                  
                 
                  (二)音乐类专业 
                  1. 校考招录模式适用省份 
                
                  
                    
                      专业(方向)  | 
                      校考指定省份  | 
                      备注  | 
                     
                    
                      音乐学(声乐)  | 
                      天津、北京、山西、辽宁、江苏、安徽、山东、甘肃、新疆、云南、浙江、吉林  | 
                      “校考指定省份”外的其他各省(区、市)考生无须参加我校校考  | 
                     
                    
                      音乐学(键盘)  | 
                     
                    
                      音乐表演(器乐)  |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  | 
                     
                    
                      音乐学(音乐文学)  | 
                      天津、北京、山西、江苏、山东  | 
                     
                  
                 
                  2. 招生计划及学费 
                
                  
                    
                      专业(方向)  | 
                      总计划  | 
                      校考计划(拟)  | 
                      学费  | 
                      注意事项  | 
                     
                    
                      音乐学(声乐)  | 
                      55  | 
                      33  | 
                      15000元/生.年  | 
                      详见①⑤  | 
                     
                    
                      音乐学(键盘)  | 
                      30  | 
                      18  | 
                      详见②⑤  | 
                     
                    
                      音乐表演(器乐)  | 
                      15  | 
                      10  | 
                      详见③⑤  |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  | 
                      40  | 
                      20  | 
                      38000元/生.年  | 
                      详见④⑤  | 
                     
                    
                      音乐学(音乐文学)  | 
                      40  | 
                      15  | 
                      15000元/生.年  | 
                      详见⑤  | 
                     
                    
                      注意事项: 
                          ①音乐学(声乐)专业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学生志愿和考核成绩分为音乐学(声乐)和音乐表演(声乐)专业。 
                        ②音乐学(键盘)专业招生范围为钢琴和手风琴。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学生志愿和考核成绩分为音乐学(键盘)和音乐表演(键盘)专业。 
                        ③音乐表演(器乐)专业器乐招生范围为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贝大提琴),铜管乐(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打击乐(不含爵士鼓)。 
                        ④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只接收音乐学(声乐)、音乐学(键盘)专业初试合格并取得复试成绩的考生报考。 
                        ⑤以上各专业校考计划可视生源情况进行调整,以各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3. 录取规则 
                  (1)音乐学(声乐)、音乐学(键盘)、音乐表演(器乐)、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 
                  在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校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文化控制分数线划定规则: 
                  ①高考成绩总分为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300分,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②高考成绩总分非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其所在省(区、市)高考成绩总分的40%,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音乐学(音乐文学)专业 
                  在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后,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文化成绩还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4. 考试形式与内容 
                
                  
                    
                      专业(方向)  | 
                      考试形式与考试内容  | 
                      注意 
                          事项  | 
                     
                  
                  
                    
                      音乐学(声乐)  | 
                      初试(面试):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除通俗唱法外不得使用伴奏带。通俗唱法如不使用钢琴伴奏,须自备MP3和CD格式伴奏音乐。)  | 
                      详见①② 
                          ③④⑤  | 
                     
                    
                      复试(面试+笔试):1.演唱歌曲2首(曲目自选,限时5分钟,除通俗唱法外不得使用伴奏带。通俗唱法如不使用钢琴伴奏,须自备MP3格式伴奏音乐。)?2.资格测试(乐理、听写、视唱)  | 
                     
                    
                      音乐学(键盘)  | 
                      初试(面试):演奏乐曲1首(曲目自选)  | 
                      详见②③ 
                          ④⑤  | 
                     
                    
                      复试(面试+笔试): 
                          1.演奏乐曲2首(曲目自选,限时5分钟) 
                        2.资格测试(乐理、听写、视唱)  | 
                     
                    
                      音乐表演(器乐)  | 
                      初试(面试): 
                          演奏乐曲1首(曲目自选),器乐演奏均为独奏,不需伴奏。  | 
                     
                    
                      复试(面试+笔试): 
                          1.演奏乐曲2首(曲目自选,限时6分钟),均为独奏,不需伴奏。 
                        2.资格测试(乐理、听写、视唱)  |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  | 
                      我校不单独组织该专业考试,考生应至少选择音乐学(声乐)、音乐学(键 
                          盘)两个专业中的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音乐学(声乐)、音乐学(键盘)专业初试合格并取得复试成绩的考生, 
                        如兼报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请于4月5日-18 
                        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交费,报名费为30元/人。考生可于 
                        4月20日-25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最终成绩、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 
                        (我校不另行邮寄)。  | 
                      ——  | 
                     
                    
                      音乐学 
                          (音乐文学)  | 
                      只设笔试,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总分为200分,考试内容为: 
                          1.基础乐理(45%)??2.中外音乐史(40%)??3.命题写作(15%)  | 
                      详见④  | 
                     
                    
                      注意事项: 
                          ①钢琴伴奏要求:我校在青岛考点初试,不提供钢伴;在天津考点初试和复试提供钢伴(初试钢伴、复试钢伴具体事宜请分别于3月9日、3月12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在天津考点考试的考生也可聘请校外人员进行钢琴伴奏。为维护考试秩序,校外钢伴需携带身份证登记入场,校外钢伴每天只能为一名考生伴奏。若考生考试时,钢伴未能按时到场,则考生须清唱完成考试。 
                        ②演唱(演奏)曲目均须背谱(定音鼓、小军鼓可带谱)。 
                        ③资格测试包含乐理(笔试)、听写(笔试)、视唱(面试)三科,每科分值为100分。各专业(方向)分别划定资格测试合格线。资格测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方可按专业成绩排队,否则视为复试专业考试不合格。 
                        ④所有笔试科目,考生考试中途不得退场。 
                        ⑤考试时评委有权指令考生表演作品的全部或片段。  | 
                     
                  
                 
                  5. 考点设置 
                  (1)音乐学(声乐)、音乐学(键盘)、音乐表演(器乐)专业考点 
                  ①初试安排 
                
                  
                    
                      序号  | 
                      报名及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初试时间  | 
                      初试结果 
                          网上查询时间  | 
                     
                    
                      1  | 
                      山东省青岛市招生办公室 
                          (考试地点由青岛市招办统一安排)  | 
                      网上报名交费 
                          2月2日-10日  | 
                      2月27日-28日  | 
                      3月4日以后  | 
                     
                    
                      2  | 
                      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 
                      网上报名交费 
                          2月1日-14日 
                        2月26日-3月6日  | 
                      3月12日  | 
                      3月12日21:00  | 
                     
                  
                 
                  ②复试安排 
                
                  
                    
                      考试地点  | 
                      网上报名交费截止时间  | 
                      复试时间  | 
                     
                    
                      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 
                      3月13日中午12:00  | 
                      资格测试:笔试(乐理、听写)3月14日8:30-10:30, 
                          面试(视唱)3月14日13:30-15:30 
                        专业面试:3月15日-16日  | 
                     
                  
                 
                  注:凡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网上交费系统完成复试交费确认。具体考试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考生不得擅自更改。 
                  (2)音乐学(音乐文学)专业考点 
                
                  
                    
                      报名及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 
                      网上报名交费 
                          2月1日-14日 
                        2月26日-3月1日  | 
                      3月8日  | 
                     
                  
                 
                  (三)舞蹈类专业 
                  1. 校考招录模式适用省份 
                
                  
                    
                      专业(方向)  | 
                      校考指定省份  | 
                      备注  | 
                     
                    
                      舞蹈学  | 
                      天津、北京、山西、辽宁、江苏、安徽、山东、甘肃、新疆、云南、浙江、吉林  | 
                      “校考指定省份”外的其他各省(区、市)考生无须参加我校校考  | 
                     
                    
                      舞蹈学(国标舞)  | 
                     
                  
                 
                  2. 招生计划及学费 
                
                  
                    
                      专业(方向)  | 
                      总计划  | 
                      校考计划(拟)  | 
                      学费  | 
                     
                    
                      舞蹈学  | 
                      49  | 
                      29  | 
                      15000元/生.年  | 
                     
                    
                      舞蹈学(国标舞)  | 
                      16  | 
                      12  | 
                     
                    
                      注意事项: 
                          ①舞蹈学专业只培养芭蕾舞、古典舞、现代舞、民族舞舞种的考生,其他舞种慎报。 
                        ②以上各专业校考计划可视生源情况进行调整,以各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3. 录取规则 
                  在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校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文化控制分数线划定规则: 
                  (1)高考成绩总分为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300分,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高考成绩总分非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其所在省(区、市)高考成绩总分的40%,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4. 考试形式与内容 
                
                
                  
                    
                      专业 
                          (方向)  | 
                      考试形式与考试内容  | 
                     
                  
                  
                    
                      舞蹈学  | 
                      初试(面试): 
                          1.身体软开度(30%) 2.舞蹈作品(40%) 
                          3.表现力(20%) 4.气质、形象(10%) 
                          (舞蹈作品须自备MP3和CD格式伴奏音乐,每8人一组,每组总考核时间不超过15分钟)  | 
                     
                    
                      复试(面试): 
                          1.基本功(20%) 2.技能技巧(20%) 
                          3.即兴表现(10%) 4.舞蹈作品(50%) 
                          (舞蹈作品须自备MP3格式伴奏音乐,每8人一组,每组总考核时间不超过20分钟)  | 
                     
                    
                      舞蹈学 
                          (国标舞)  | 
                      初试(面试): 
                          1.身高、形象(20%) 2.身体软开度 (20%) 3.拉丁舞和摩登舞各一支(60%) 
                          (伴奏音乐由学校统一提供,每6人一组,每组总考核时间不超过15分钟)  | 
                     
                    
                      复试(面试): 
                          1.国标舞技能技巧(20%) 2.即兴表现(20%) 3.拉丁舞和摩登舞各两支(60%) 
                          (伴奏音乐由学校统一提供,每6人一组,每组总考核时间不超过20分钟)  | 
                     
                    
                      注意事项: 
                          ①在青岛考点参加舞蹈学专业初试的考生,须自备MP3和CD格式伴奏光盘;在天津考点参加该专业初试和复试的考生,须自备MP3格式的伴奏光盘或U盘。 
                        ②考试时评委有权指令考生表演作品的全部或片段。  | 
                     
                  
                 
                
                  5. 考点设置 
                  (1)初试安排 
                
                
                  
                    
                      序号  | 
                      报名及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初试时间  | 
                      初试结果 
                          网上查询时间  | 
                     
                    
                      1  | 
                      山东省青岛市招生办公室 
                          (考试地点由青岛市招办统一安排)  | 
                      网上报名交费 
                          2月2日-10日  | 
                      2月27日-28日  | 
                      3月4日以后  | 
                     
                    
                      2  | 
                      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 
                      网上报名交费 
                          2月1日-14日 
                        2月26日-3月6日  | 
                      3月12日  | 
                      3月12日21:00  | 
                     
                  
                 
                
                  (2)复试安排 
                
                
                  
                    
                      考试地点  | 
                      网上报名交费截止时间  | 
                      复试时间  | 
                     
                    
                      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 
                      3月13日中午12:00  | 
                      3月14日-15日  | 
                     
                  
                 
                
                  注:凡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网上交费系统完成复试交费确认。具体考试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考生不得擅自更改。 
                  (四)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 校考招录模式适用省份 
                
                
                  
                    
                      专业  | 
                      校考指定省份  | 
                      备注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天津、河北、北京、山西、辽宁、江苏、安徽、山东、甘肃、新疆、云南、浙江、吉林  | 
                      “校考指定省份”外的其他各省(区、市)考生无须参加我校校考  | 
                     
                  
                 
                
                  2. 招生计划及学费 
                
                
                  
                    
                      专业  | 
                      总计划  | 
                      校考计划(拟)  | 
                      学费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00  | 
                      60  | 
                      15000元/生.年  | 
                     
                    
                      注意事项: 
                          ①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双语播音和采编一体化主持方向,学院根据学生意愿并考核安排专业方向。 
                        ②专业考试时,评委有权指令考生表演作品的全部或片段。 
                        ③以上各专业校考计划可视生源情况进行调整,以各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3. 录取规则 
                  在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后,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文化成绩还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4. 考试形式与内容 
                
                
                  
                    
                      专业  | 
                      考试形式与考试内容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初试(面试):自备稿件朗读,限时3分钟,体裁、题材不限。 
                          1.吐字与发声(40%) 2.思维与理解(25%)  
                          3.语言表达(25%) 4.综合素质(10%)  | 
                     
                    
                      复试(面试):现场抽题,稿件朗读,即兴评述。复试成绩按总分300分的标准公布。 
                          1.新闻播报(30%) 2.文学作品朗诵(20%) 
                          3.主持人话题评述(40%)限时3分钟 4.综合素质(10%)  | 
                     
                  
                 
                
                  5. 考点设置 
                  (1)初试安排 
                
                
                  
                    
                      序号  | 
                      报名及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初试时间  | 
                      初试结果 
                          网上查询时间  | 
                     
                    
                      1  | 
                      山东省青岛市招生办公室 
                          (考试地点由青岛市招办统一安排)  | 
                      网上报名交费 
                          2月2日-10日  | 
                      2月27日-28日  | 
                      3月4日以后  | 
                     
                    
                      2  | 
                      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 
                      网上报名交费 
                          2月1日-14日 
                        2月26日-3月1日  | 
                      3月4日-5日  | 
                      3月5日21:00  | 
                     
                  
                 
                
                  (2)复试安排 
                
                
                  
                    
                      考试地点  | 
                      网上报名交费截止时间  | 
                      复试时间  | 
                     
                    
                      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 
                      3月6日中午12:00  | 
                      3月7日-8日  | 
                     
                  
                 
                
                  注:凡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网上交费系统完成复试交费确认。具体考试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考生不得擅自更改。 
                  (五)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专业 
                  1. 校考招录模式适用省份 
                
                
                  
                    
                      专业(方向)  | 
                      校考指定省份  | 
                      备注  |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  | 
                      天津、河北、北京、山西、辽宁、江苏、安徽、山东、甘肃、新疆、云南、浙江、吉林  | 
                      “校考指定省份”外的其他各省(区、市)考生无须参加我校校考  | 
                     
                  
                 
                
                  2. 招生计划及学费 
                
                
                  
                    
                      专业(方向)  | 
                      总计划  | 
                      校考计划(拟)  | 
                      学费  |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  | 
                      35  | 
                      21  | 
                      12000元/生.年  | 
                     
                    
                      注意事项: 
                          ①专业考试时,评委有权指令考生表演作品的全部或片段。 
                        ②以上各专业校考计划可视生源情况进行调整,以各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3. 录取规则 
                  在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校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文化控制分数线划定规则: 
                  (1)高考成绩总分为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300分,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高考成绩总分非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其所在省(区、市)高考成绩总分的40%,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4. 考试形式与内容 
                
                
                  
                    
                      专业(方向)  | 
                      考试形式与考试内容  |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  | 
                      初试(面试): 
                          1.形体测试(30%,测定身高、体重、三围尺寸) 
                        2.泳装表演展示(40%,限时3分钟,自备泳装一套) 
                        3.着装表演展示(30%,限时3分钟,自备服装一套)  | 
                     
                    
                      复试(面试): 
                          1.泳装表演(50%,自备泳装一套) 
                        2.自选服装表演(30%,自备服装一套) 
                        3.自选舞蹈或健美操表演(20%,限时2分钟,自备服装、MP3格式伴奏音乐)  | 
                     
                  
                 
                
                  5. 考点设置 
                  (1)初试安排 
                
                
                  
                    
                      序号  | 
                      报名及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初试时间  | 
                      初试结果 
                          网上查询时间  | 
                     
                    
                      1  | 
                      山东省青岛市招生办公室 
                          (考试地点由青岛市招办统一安排)  | 
                      网上报名交费 
                          2月2日-10日  | 
                      2月27日-28日  | 
                      3月4日以后  | 
                     
                    
                      2  | 
                      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 
                      网上报名交费 
                          2月1日-14日 
                        2月26日-3月13日  | 
                      3月19日  | 
                      3月19日21:00  | 
                     
                  
                 
                
                  (2)复试安排 
                
                
                  
                    
                      考试地点  | 
                      网上报名交费截止时间  | 
                      复试时间  | 
                     
                    
                      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 
                      3月20日中午12:00  | 
                      3月21日  | 
                     
                  
                 
                
                  注:凡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网上交费系统完成复试交费确认。具体考试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考生不得擅自更改。 
                  (六)表演专业 
                  1. 校考招录模式适用省份 
                
                
                  
                    
                      专业  | 
                      校考指定省份  | 
                      备注  | 
                     
                    
                      表演  | 
                      天津、河北、北京、山西、辽宁、江苏、安徽、山东、甘肃、新疆、云南、浙江、吉林  | 
                      “校考指定省份”外的其他各省(区、市)考生无须参加我校校考  | 
                     
                  
                 
                
                  2. 招生计划及学费 
                
                
                  
                    
                      专业  | 
                      总计划  | 
                      校考计划(拟)  | 
                      学费  | 
                     
                    
                      表演  | 
                      40  | 
                      25  | 
                      15000元/生.年  | 
                     
                    
                      注意事项: 
                          ①专业考试时,评委有权指令考生表演作品的全部或片段。 
                        ②以上各专业校考计划可视生源情况进行调整,以各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3. 录取规则 
                  在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校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文化控制分数线划定规则: 
                  (1)高考成绩总分为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300分,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高考成绩总分非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其所在省(区、市)高考成绩总分的40%,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4. 考试形式与内容 
                
                
                  
                    
                      专业  | 
                      考试形式与考试内容  | 
                     
                  
                  
                    
                      表演  | 
                      初试(面试): 
                          1.即兴集体小品表演(60%,主考命题,每组限时5分钟) 
                        2.才艺展示(40%,在台词、声乐、形体中任选一项,限时2分钟,如需伴 
                        奏请自备MP3和CD格式伴奏音乐。) 
                        (每5-7人一组,每组总考核时间不超过15分钟)  | 
                     
                    
                      复试(面试): 
                          1.表演:即兴集体小品表演(60%,主考命题,每组限时3分钟) 
                        2.台词:朗诵(20%,作品自备,每人限时1分钟) 
                        3.声乐:演唱(10%,作品自备,每人限时1分钟) 
                        4.形体(10%,作品自备,每人限时1分钟) 
                        (每5-7人一组,每组总考核时间不超过20分钟,如需伴奏请自备MP3格式 
                        伴奏音乐。)  | 
                     
                  
                 
                
                  5. 考点设置 
                  (1)初试安排 
                
                
                  
                    
                      序号  | 
                      报名及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初试时间  | 
                      初试结果 
                          网上查询时间  | 
                     
                    
                      1  | 
                      山东省青岛市招生办公室 
                          (考试地点由青岛市招办统一安排)  | 
                      网上报名交费 
                          2月2日-10日  | 
                      2月27日-28日  | 
                      3月4日以后  | 
                     
                    
                      2  | 
                      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 
                      网上报名交费 
                          2月1日-14日 
                        2月26日-3月13日  | 
                      3月19日  | 
                      3月19日21:00  | 
                     
                  
                 
                
                  (2)复试安排 
                
                
                  
                    
                      考试地点  | 
                      网上报名交费截止时间  | 
                      复试时间  | 
                     
                    
                      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 
                      3月20日中午12:00  | 
                      3月21日-22日  | 
                     
                  
                 
                
                  注:凡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网上交费系统完成复试交费确认。具体考试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考生不得擅自更改。 
                  (七)摄影专业 
                  1. 校考招录模式适用省份 
                
                
                  
                    
                      专业  | 
                      校考指定省份  | 
                      备注  | 
                     
                    
                      摄影  | 
                      天津、河北、北京、山西、江苏、山东  | 
                      “校考指定省份”外的其他各省(区、市)考生无须参加我校校考  | 
                     
                  
                 
                
                  2. 招生计划及学费 
                
                
                  
                    
                      专业  | 
                      总计划  | 
                      校考计划(拟)  | 
                      学费  | 
                     
                    
                      摄影  | 
                      40  | 
                      15  | 
                      15000元/生.年  | 
                     
                    
                      注意事项: 
                          ①摄影专业新生入学后需自备摄影、摄像器材。 
                        ②笔试类专业(或方向)考生考试中途不得退场。 
                        ③以上各专业校考计划可视生源情况进行调整,以各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3. 录取规则 
                  在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后,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文化成绩还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4. 考试形式与内容 
                
                
                  
                    
                      专业  | 
                      考试形式与考试内容  | 
                     
                  
                  
                    
                      摄影  | 
                      只设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1.文学艺术常识(30%, 
                          以中学教材涉及内容为主) 2.摄影基础知识(40%) 3.摄影作品分析(30%)  | 
                     
                  
                 
                
                  5. 考点设置 
                
                
                  
                    
                      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 
                      网上报名交费 
                          2月1日-14日 
                        2月26日-3月1日  | 
                      3月8日  | 
                     
                  
                 
                
                  (八)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1. 校考招录模式适用省份 
                
                
                  
                    
                      专业  | 
                      校考指定省份  | 
                      备注  | 
                     
                    
                      广播电视编导  | 
                      天津、河北、北京、山西、江苏、山东  | 
                      “校考指定省份”外的其他各省(区、市)考生无须参加我校校考  | 
                     
                    
                      戏剧影视文学  | 
                     
                  
                 
                
                  2. 招生计划及学费 
                
                
                  
                    
                      专业  | 
                      总计划  | 
                      校考计划(拟)  | 
                      学费  | 
                     
                    
                      广播电视编导  | 
                      50  | 
                      20  | 
                      15000元/生.年  | 
                     
                    
                      戏剧影视文学  | 
                      100  | 
                      40  | 
                     
                    
                      注意事项: 
                          ①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生考试中途不得退场。 
                        ②以上各专业校考计划可视生源情况进行调整,以各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3. 录取规则 
                  在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后,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文化成绩还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4. 考试形式与内容 
                
                
                  
                    
                      专业  | 
                      考试形式与考试内容  | 
                     
                  
                  
                    
                      广播电视编导  | 
                      只设笔试,时间为180分钟(不含电视节目播放时间),总分为200分, 
                          考试内容为: 
                        1.文学、影视常识(15%) 2.论述(20%) 
                        3.命题创作(30%) 4.电视节目分析(35%)  | 
                     
                    
                      戏剧影视文学  | 
                      只设笔试,时间为180分钟,总分为200分,考试内容为: 
                          1.影视常识,戏剧常识,文、史、哲常识(40%) 
                        2.命题故事(20%) 
                        3.命题小品(20%) 
                        4.影片评论(20%,提供片名,默评)  | 
                     
                  
                 
                
                  5. 考点设置 
                
                
                  
                    
                      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 
                      网上报名交费 
                          2月1日-14日 
                        2月26日-3月1日  | 
                      3月8日  | 
                     
                  
                 
                
                  三、报名办法 
                  1.报考条件 
                  按照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具有2015年普通高考艺术类报考资格的考生均可报考。 
                  2. 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1)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简章第二部分各专业“考点设置”的相关内容,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考试时务必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入场。 
                  (2)初、复试面试考试时间安排为两天的科目,学校将视考生报名数量安排具体考试时间,若考试工作能够在第一天结束,则不安排第二天考试。 
                  3. 报名方式 
                  (1)我校各专业在天津考点均采取网上报名交费方式。 
                  ①报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www.tjnuzsb.com)进入报名系统,按提示完成报名交费手续,网报时间详见本简章第二部分各专业“考点设置”的相关内容,我校不接待现场报名。 
                  ②交费: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中国农业银行银联卡交费。 
                  ③考试安排确认:请考生务必于考试前一天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了解考试具体安排。 
                  ④天津籍考生必须在天津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⑤报考时请考生认真负责填报,报名后我校原则上不予退费和改报。 
                  (2)在山东青岛考点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艺术类报名办法进行报名。 
                  (3)若南京、沈阳、太原考点允许非省内考生报考,则南京考点非江苏省考生、沈阳考点非辽宁省考生、太原考点非山西省考生在报考时,须持本人身份证、近期同一底版1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背景颜色不限)于规定时间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详细填写《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登记表》一份(自制或复印无效)。如考点对报名有特殊要求,则按相关规定执行。 
                  4. 报名考试费 
                  (1)初试150元/人,复试200元/人。 
                  (2)音乐学(声乐)、音乐学(键盘)专业初试合格并取得复试成绩的考生,如兼报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请于4月5日-18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交费,报名费为30元/人。 
                  5. 考生在报考前应详细了解其所在省(区、市)及各考点本年度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规定,避免出现因违反规定造成成绩无效的情况。 
                  四、合格生源的确定与成绩查询 
                  1.学校视生源情况,依据考生志愿及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上按照1:3-1:4(招生计划数:合格人数)的比例确定各专业(方向)的合格生源范围。 
                  2.除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考生可于4月5日-15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最终成绩、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我校不另行邮寄),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请于4月25日之前与我办取得联系,逾期将不再受理相关事宜。 
                  五、其他事宜 
                  1.各招生专业均为本科层次,学制四年,文理兼招。 
                  2.计划编制: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将在艺术类专业考试后根据合格生源分布情况安排各专业分省(区、市)招生计划。对招生专业合格生源不足的省(区、市)我校将编制“0”计划,“0”计划专业的合格生源可以填报志愿,按照录取规则和相关政策录取;对当年招生专业无合格生源的省(区、市)不编制计划。 
                  3.我校依据考生所在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和相关规定录取。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专业志愿录取原则上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 
                  4. 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的录取规则:文化过线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专业过线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文化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 
                  5. 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杜绝替考,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前组织专业复核考试。 
                  六、联系方式 
                  天津师范大学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邮政编码:300387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天津师范大学天勤路蓝月湾二期(第二学生食堂北侧) 
                  天津师范大学网址:www.tjnu.edu.cn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www.tjnuzsb.com 
                  招生咨询email:shidazhaoban@126.com 
                  招生咨询电话:022-23541338,23767181(2月15日-2月25日暂停) 
                  网报指导电话:022-23769259,23769269(2月1日-14日,2月26日-3月1日开通) 
                  到达我校乘车路线: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