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2015年艺术类本科专业预计招生计划如下: 
                
                  
                    
                      类别  | 
                      拟招生专业  | 
                      拟招数  | 
                      拟招生省份  | 
                     
                    
                      美术类  | 
                      美术学  | 
                      75  | 
                      安徽、福建、河北、湖北、江西、宁夏、山东、山西、浙江  | 
                     
                    
                      动画  | 
                      60  | 
                      安徽、河北、湖北、江西、宁夏、山东、山西、浙江  | 
                     
                    
                      视觉传达设计  | 
                      60  | 
                      河北、湖北、江苏、江西、宁夏、山东、山西、新疆、甘肃  | 
                     
                    
                      环境设计  | 
                      80  | 
                     
                    
                      音乐类  | 
                      音乐学  | 
                      140  | 
                      河北、甘肃、山东、湖北、江西、山西、浙江  | 
                     
                    
                      音乐表演  | 
                      河北、甘肃、山东、宁夏、山西、浙江  | 
                     
                    
                      舞蹈类  | 
                      舞蹈学  | 
                      60  | 
                      河北、甘肃、山东、湖北、江西、宁夏、山西、浙江、辽宁、黑龙江  | 
                     
                    
                      舞蹈表演  | 
                     
                    
                      播音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65  | 
                      河北、甘肃、山东、湖北、江西、山西、陕西  | 
                     
                  
                 
                  最终招生省份、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数以相关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二、专业测试 
                  ㈠专业测试成绩认可说明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河北省使用我校与河北师范大学联合测试的专业测试成绩;山东省、甘肃省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湖北省、江西省、山西省、陕西省统一使用省联考(统考)成绩。 
                  音乐类、舞蹈类专业:河北省、湖北省、江西省、山西省、浙江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辽宁省、黑龙江省统一使用省联考(统考)成绩;山东省、甘肃省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美术类专业:统一使用各省联考(统考)成绩。 
                  以上认可说明,与相应省规定不符的,以该省公布招生计划时说明为准。 
                  ㈡我校校考测试时间、地点 
                
                  
                    
                      测试省份  | 
                      测试专业类别  | 
                      报名时间  | 
                      测试时间  | 
                      测试地点  | 
                     
                    
                      河北省  | 
                      播音  | 
                      详见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  | 
                     
                    
                      山东省  | 
                      播音、音乐类、舞蹈类  | 
                      2015年2月2-26日  | 
                      2月28日  | 
                      潍坊  | 
                     
                    
                      甘肃省  | 
                      播音、音乐类、舞蹈类  | 
                      2015年1月25-26日  | 
                      1月28日  | 
                      兰州文理学院  | 
                     
                  
                 
                  说明: 
                  1.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河北省考生,必须参加省招办统一组织的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取得高考报名资格,并参加我校与河北师范大学组织的该专业联合测试,专业测试成绩将做为录取依据。测试相关要求(报名时间、交费、下载准考证、测试地点及要求、测试内容、专业测试成绩公布时间、专业测试合格线等)详见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jy.hebtu.edu.cn/zsw/)。我校不再单独寄发纸质合格证。 
                  2. 山东省、甘肃省报考我校相应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校考。我校预计于2015年3月31日前公布专业测试成绩及合格线。届时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我校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 
                  3.外省参加相应省统考考生,以该省考试院规定为准。 
                  ㈢校考测试内容和要求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测试内容及分值:①气质形象(满分40分)。②指定稿朗读(满分40分),限时1分钟内。③自备稿朗读(满分40分),限时2分钟内。④即兴评述或主持小栏目(满分80分),限时3分钟内。 
                  2.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 
                  测试内容及分值:①专项(满分100分),考生可选声乐或器乐。声乐专项考生可自备一首歌曲,民族、美声、原生态唱法均可;伴奏带或伴奏光盘考生自带。器乐专项考生任选键盘类、西洋管弦乐类、民族管弦乐类、打击乐类及其他乐器作品一首。②视唱(满分50分)。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的曲目片段(五线谱、简谱任选一条10小节左右)。 
                  3.舞蹈类(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 
                  ①专项(满分100分)。考生须准备两部作品,可任选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作品测试一般采用独舞或双人舞形式(可选择作品的一个片段),表演时间为2-3分钟。自带测试作品伴奏带。②即兴舞蹈(满分30分)。采用分组展示和单人展示相结合形式。现场根据评委要求和提供的音乐片段即兴表演一段舞蹈(1-2分钟)。③节奏测试(满分20分)。采用考生当场抽题的形式,要求考生用双手击打出所抽试题的节奏内容。每道试题为八个小节左右的节奏类型。 
                三、录取办法 
                  ㈠艺术类各专业,使用相应省联考(统考)成绩的: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㈡艺术类各专业,不使用联考(统考)成绩的: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河北省考生文化成绩达到省控制线,参加河北师范大学专业测试并达到合格分数线后,按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到低录取;山东省、甘肃省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该省控制线,参加我校专业测试并达到我校划定合格分数线后,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山东省、甘肃省考生文化达到该省控制线,参加我校专业测试并达到我校划定合格分数线后,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甘肃省非美术类艺术专业考生还需专业统考达到该省控制线。 
                  ㈢同分考生处理办法: 
                  按专业成绩录取的省份、专业,同分考生按文化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文化成绩仍同分,则按语数外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其他成绩录取的省份、专业,同分考生按专业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专业成绩仍同分,则按语数外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以上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以我校招生章程或生源省最终公布为准,与生源省规定不符的,按生源省规定执行。 
                四、学制及学费 
                  本科专业学制4年,学费为6100元/年。最终收费标准以河北省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五、联系方式 
                  学校全称:衡水学院 
                  学校代码:10101 
                  学校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和平西路1088号 
                  邮政编码:053000 
                  学校网址:http://www.hsnc.edu.cn 
                  招生网网址:http://jx.hsnc.edu.cn/hsnc-zhaosheng/index.php 
                  电子邮件:hsuzs@163.com 
                  招生咨询电话:0318-6016093, 6016910 
                  传真:0318-6016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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