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我省首部关于价格监督的规章——《太原市价格监督检查办法》将于3月1起正式实施。届时,茶位费、餐具消毒费、自带酒水开瓶费等费用都将被禁止收取。
消费者到餐馆吃饭,常被告知只提供密封的消毒餐具,并加收每份1元的餐具消毒费;
自带酒水、饮料等到KTV或咖啡厅,则会被收取费用不等的开瓶费或服务费……对于商家这些自设名目收费的行为,消费者认为很不合理,但也只能被迫接受。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首次明确规定,餐饮、洗浴及娱乐等行业的经营成本应当包含空调费、茶位费、餐具消毒费、座位费等各类设施、设备的使用费,经营者不得以此名目另行收费。服务对象自带酒水、饮料等,经营者不得以开瓶费、服务费等名目收取费用。经营者如果违反上述规定,物价部门将责令改正,并可处1000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
物价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前日,本市已对66家大型酒店和娱乐企业进行了集中培训,针对其经常出现价格问题的地方,做了提醒和告诫。物价部门要求经营者对照即将施行的《办法》进行自查自纠。此后,物价部门将组织大范围的专项检查行动,并对出现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营者进行处罚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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