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6年艺术类招生专业为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戏剧影视文学,学制均为四年。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设计学类专业(简称艺考类,下同)录取时,使用省级统考成绩;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不组织专业考试,采用高考成绩录取。
招生专业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表演 |
设计学类 |
| 计划数(人) |
25 |
27 |
60 |
艺考类分省分专业计划及对应省级统考子科类详见附件,最终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2026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设计学类专业色盲、色弱不宜报考。
2.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省级统考,并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合格线。
3.考生必须参加2026年全国普通高考,播音与主持艺术、设计学类专业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对应科类特殊类型控制线;表演专业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须达到生源所在省高考总分满分的56%及以上(四舍五入取整)且不低于所在省对应批次对应科类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录取办法
按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排序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对于不分科类排序录取的省,统一排序录取;对于严格区分科类排序录取的省,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分科类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四、有关说明
1.艺考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的学生中,高考成绩低于我校同省、同科类、普通类专业(不含单列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最低分者,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2.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空缺名额不递补。
五、监督机制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艺术类招生工作,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六、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武汉大学本科生院楼南205、206室
咨询电话:027-6875 4231
相关学院
新闻与传播学院:027-68752685
城市设计学院:027-68773865
艺术学院:027-68752380
附件
武汉大学2026年艺考类分省分专业计划
招生省(市) |
招生专业 |
省级统考对应子科类名称 |
计划数(人) |
北京 |
设计学类 |
美术与设计类 |
2 |
天津 |
设计学类 |
美术与设计类 |
2 |
河北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类 |
2 |
山西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类(本科) |
2 |
辽宁 |
表演 |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 |
2 |
黑龙江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类 |
2 |
上海 |
表演 |
表(导)演类
(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
3 |
江苏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 |
2 |
设计学类 |
美术与设计 |
8 |
浙江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类 |
1 |
表演 |
戏剧影视表演 |
2 |
安徽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类 |
2 |
福建 |
表演 |
戏剧影视表演类 |
2 |
江西 |
表演 |
戏剧影视表演类 |
2 |
山东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类 |
2 |
表演 |
戏剧影视表演 |
2 |
河南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类 |
2 |
设计学类 |
美术与设计类 |
6 |
湖北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主 |
3 |
表演 |
表演 |
4 |
设计学类 |
美术与设计 |
17 |
湖南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类 |
2 |
表演 |
戏剧影视表演类 |
2 |
设计学类 |
美术与设计类 |
14 |
广东 |
表演 |
戏剧影视表演 |
2 |
设计学类 |
美术与设计类 |
11 |
重庆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类 |
3 |
表演 |
戏剧影视表演 |
2 |
四川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类 |
2 |
表演 |
表(导)演类
(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
2 |
云南 |
表演 |
戏剧影视表演 |
2 |
说明:各专业招生计划最终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