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黄石理工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结合,工、理、经、管、医、文、教等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教学型、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坐落于青铜文化发祥地、武汉城市圈的副中心城市——黄石市。
学校设置了17个教学院(部),全日制在校学生2万余人,函授生6857人。校园占地面积2189亩,校舍建筑面积50.7万平方米;实验室50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亿多元,馆藏图书100余万册。
目前,学校专任教师956人,其中教授63人,副教授309人,博士、硕士502人。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楚天学者、湖北省高层次人才、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东楚学者等一大批优秀教师。
目前,学校拥有1个省级重点(培育)一级学科,2个省级重点二级学科,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3个市级生产力促进中心,2个省级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33个本科专业,49个专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本科品牌专业2个;7门省级精品课程,省级教学实验示范中心5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基地1个。
学校坚持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实践应用能力强、综合素质好、具有创新精神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应用型人才,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及社会的好评。学生多次在全国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大学生英语竞赛、书法摄影大赛中获得大奖,不少学生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并获得 “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等多种荣誉。多个学生社团荣获“全国高校优秀社团”称号。学校是湖北省精神文明单位、湖北省平安校园、湖北省学生资助先进集体、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37年来,学校以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坚持质量立校、人才治校、特色兴校、声誉美校的发展战略,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学院简介
1. 艺术学院简介
黄石理工学院艺术学院创建于1992年。多年来,艺术学院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厚基础、宽专业、强实践、重创新”的人才培养思路;坚持“海纳百川、博采众长”的办学理念,以教学为中心,突出实践教学与社会、市场相结合,融入学科前沿,逐渐形成了适应社会需要、服务地方建设,重创新、重市场、重实践的办学特色。
艺术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批治学严谨、艺术思想活跃的中青年学科骨干教师。学院现有教职工83人,在读博士1人,硕士43人,其中专任教师76人(不含外聘教师),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14人。艺术学院每年选派骨干教师到国内外知名院校进修学习,每年邀请多名国内外知名专家来校进行学术交流和讲学。
近几年来,艺术学院教师在全国各级刊物上发表论文(含作品)313篇(件),其中核心展期刊37篇,被EI检索27篇,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1篇,获各级各类奖项167个;公开出版虚拟现实技术与艺术、设计素描、VI设计等专著、教材7本;各类科研、教研项目30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项,省级项目11项),获得1个湖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008年“服装设计与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获湖北省教育厅批准,真正做到了教学与科研同步发展。
艺术学院现设有服装系、艺术设计系、音乐系,开办有环境艺术设计、虚拟现实与数字艺术设计、视觉传达、服装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音乐教育、音乐舞蹈等7个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建筑装饰、服装艺术设计、服装表演、音乐教育、美术教育等5个专科专业及专业方向,在校学生近2500人。目前正在申请开办动画专业,拟定于2012年向社会公开招生。拥有服装实习基地(含校外大型服装企业美岛服装公司)、环艺实习基地(含装饰施工室、模型制作室、喷绘室、造型室、摄影室、样品陈列室);建有CAD机房、学生专用琴房与音乐教学楼,实践基地面积达6000多平方米,为培养应用型人才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近3年来,学生获得国家级奖项5项,省级奖项38项,市、校级奖项28项。
艺术学院积极拓展和建设学生校内外学习、实训与就业基地,先后在黄石及发达地区建有各类实习基地20多个,与企业、各兄弟院校多方面合作。2008年,美国格柏公司向我院赠送价值30余万美元的服装CAD软件,合作建成“黄石理工学院格柏/鑫星星服装设计CAD/CAM实验中心”。艺术学院的学生应用面广、适应能力强、社会需求量大,近几年一次性就业率均达85%以上,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
当前,艺术学院正秉承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在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学校的发展与建设总体目标,着眼于时代对艺术人才的新要求,不断加强学科、专业与课程建设,探索特色发展之路,坚定不移地推进学院的改革和发展,为建设新理工而奋发拼搏。
2.师范学院简介
黄石理工学院师范学院创建于1949年,是湖北省教育厅批准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养基地,为社会培养了各级教学和管理人才两万余名。
师范学院现有教职工45名,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21人,博士4人,硕士22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人。设有文学、语言学、教育科学、艺术和大学语文5个教研室和1个书法研究中心。开设有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音乐学(艺术教育方向)4个本科专业,汉语、初等教育2个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1000余人。
师范学院教学条件良好。建有先进的微格室、多媒体室、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室、舞蹈厅和钢琴房。有12个校外教学实习、见习基地和5个毕业生就业基地。
师范学院学术氛围浓厚。在学科及专业平台建设方面,汉语言文学成为校级重点学科,汉语言文学教学团队成为校级教学团队。《现代汉语》、《中国文学史》、《大学语文》成为校级精品课程。近年来,师范学院教师承担省市级纵向、横向科研课题50余项,出版专著15部,发表论文500余篇,5项成果获得黄石市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100余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或题录索引。
师范学院办学特色明显,学生综合素质强。近年来,近百人次在国家、省、市级书法、普通话、写作比赛中获奖。毕业生普遍受到用人单位欢迎。
四、招生计划
2012年面向全国艺术类专业计划725名(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专业(方向)
层次
学制
拟定计划数
学费标准(元/年)
科类
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方向)
本科
四年
80
9000
文理兼招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100
艺术设计(数字艺术设计方向)
60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
80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120
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
40
音乐学(艺术教育方向)
80
服装设计
专科
三年
40
650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40
美术教育
30
音乐教育
40
服装表演(表演与设计)
15
五、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序号
省份
考点
类别
报名(测试)地点
报名时间
测试时间
1
贵州省
贵阳市
美术
贵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1.8-9
1.10
音乐 舞蹈
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12.22-23
12.24
2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美术
内蒙古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3-4
2.5
音乐 舞蹈 播音主持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1.6-7
1.8
3
福建省
福州市
美术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1.13-14
1.15
4
广西区
南宁市
美术
广西南宁市第五中学
1.29-30
1.31
桂林市
美术
广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音乐 舞蹈 播音主持
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5
山东省
潍坊市
美术
山东省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1.31-2.1
2.3
音乐 舞蹈 播音主持
2.2
6
山西省
太原市
美术
太原师范学院
1.31-2.1
2.3
音乐 舞蹈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2.3-2.4
2.5
临汾
播音主持、编导、表演
山西师范大学
2.6-7
2.8
7
甘肃省
兰州市
美术
兰州艺术职业学校
2.2-2.3
2.4
音乐 舞蹈
8
河南省
郑州市
美术
郑州大学
2.2-3
2.4
音乐 舞蹈 播音主持
9
河北省
石家庄市
美术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2.6-7
2.9
音乐 舞蹈
2.8
10
广东省
广州市
美术
华南师范大学
2.6-7
2.9
11
安徽省
合肥市
美术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2.7-8
2.9
音乐
12
江苏省
南京市
美术
江苏教育学院
2.9-10
2.11
音乐 舞蹈 播音主持
淮安市
美术
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13
湖南省
长沙市
美术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15-16
2.17
音乐 舞蹈 播音主持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16-17
2.18
14
江西省
南昌市
美术
江西教育学院
2.3-4
2.5
音乐 舞蹈 播音主持
15
新疆
乌鲁木齐
美术
新疆师范大学
2.16-17
2.19
音乐 舞蹈
16
湖北省
武汉市
音乐 舞蹈 播音主持
华中师范大学
2.22-23
2.24
服装表演
武汉纺织大学(服装表演厅)
六、专业测试科目
类别
专业名称
层次
专业考试科目(校考)
美术类
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方向)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艺术设计(数字艺术设计方向)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
本科
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湖北省考生认可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其它考生使用各省(市、区)统考合格基础上的校考成绩)
服装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美术教育
专科
依据各省(市、区)招生政策使用专业统考成绩或所有本科院校专业合格成绩
非美术类
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
本科
1、目测外形;2、基本功展示;3、舞蹈片段;4、即兴创编(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上述四项各占25%)(考生忌浓妆)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1、视唱、听音、节奏
2、声乐:演唱一首声乐作品;
3、钢琴或器乐:演奏一首钢琴或器乐作品;
4、舞蹈:表演成品舞一个;
5、目测外形;
6、朗诵:自备文字材料300-500字;
7、即兴评述:阅读指定材料(热点话题)评述或命题演讲(考生当场随机抽题,在规定时间内做准备后完成,评述或演讲时不得带书面提纲)。
注:
①、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专业:第1、5项必考,其中:第1项分值占10%;第5项分值占5%;第2~4项任选两项,分值:主项占60%,副项占25%(主项只能从2~3项中选择)。
②、音乐学(艺术教育方向)专业:第5、6、7项必考,其中:第5项分值占5%;第6项分值占20%;第7项分值占40%;第2~4项任选一项,分值占35%。
(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
依据各省(市、区)招生政策使用统考成绩或统考成绩合格基础上的校考成绩
音乐学(艺术教育方向)
(招收播音与主持类考生)
音乐教育
专科
依据各省(市、区)招生政策使用专业统考成绩或所有本科院校专业合格成绩
服装表演(表演与设计)
七、录取原则
(一)湖北省艺术考生录取原则:
1、艺术本科:
①美术类:使用湖北省美术联考成绩,联考成绩达到省划定的本科专业合格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成绩达到省招生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联考成绩占60%+文化课考试成绩占40%综合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非美术类:认可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省招生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专业按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音乐学(艺术设计方向)专业,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艺术专科:
①美术类:使用湖北省美术联考成绩,联考成绩达到省划定的高职高专合格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成绩达到省招生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联考成绩占60%+文化课考试成绩占40%综合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音乐教育:使用非美术类联考成绩达到省划定的高职高专合格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成绩达到省招生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省招生办投档规则,从高到低录取。
③服装表演: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合格通知单”,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湖北省统一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湖北省招生办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湖北省招生办的文件为准。
(二)其它省份录取原则详见各省(市、区)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八、联系我们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桂林北路16号
联系电话:(0714)6350612、6356616(兼传真)
邮 编:435003
招生网址: http://zsxx.hsit.edu.cn
E~mail : hsitzs@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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