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晓鹏)11月14日,省教育厅下发公告,督促2011届、2012届违约的免费师范生,办理违约手续,交纳违约金。
据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采取双向选择或由生源县(市、区)安排两种就业办法,落实了2011、2012届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工作岗位。截至目前,2011届共有6名免费师范毕业生未履行教育协议,其中有5名办理了违约手续;2012届共有9名免费师范毕业生未履行教育协议,其中有8名办理了违约手续。按照有关规定,教育厅公布了未办理违约手续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名单,并提醒未办理违约手续的免费师范生于12月10日至20日期间,携带相关手续证件到省教育厅退还免费师范生教育费用及违约金(2011届毕业生7.2万元/人、2012届毕业生7.5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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