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南发[2012]11号《关于南郑县建设文化大县的实施意见》和2012年5月25日县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增加编制,引进高端人才,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精神,结合县电视台新闻播音员、节目主持人紧缺的工作现状,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拟为南郑电视台公开招聘新闻播音员、节目主持人4名,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 招聘职位设置
南郑电视台公开招聘新闻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共设4个职位,其中一名男性,三名女性,具体职位见2013年南郑县电视台公开招聘新闻播音员、节目主持人计划表。
二、 招聘对象及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新闻播音事业;
2、 形象气质佳,普通话基础好,持有国家语委认可的普通话水平测试一级乙等以上证书;
3、 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过市级(含市级)以上新闻工作者协会、及市级(含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获奖证书者,年龄可适当放宽,但最大不超过35周岁(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 有两年以上电视台播音主持工作经历;
5、 具有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专业须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要求(在同等条件下具有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上岗资格证书者优先),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许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学信网等网站验证;
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步骤
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在汉中电视台、南郑电视台、南郑县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0日—5月22日上午9时至17时:
2.报名地点:南郑电视台新闻部(县城东大街26号)
3.报名证件:
(1)、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毕业证(须通过学信网验证);
(3)、两年以上电视台播音主持工作经历证明;
(4)、其他证书或获奖证书;
(5)、近期正面免冠照3张。
4、本人现场报名,填写《招聘新闻播音员、节目主持人考试报名表》。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应聘职位在报名时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对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1:3的职位,将在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小组根据职位需求对招聘进行调整,对取消职位计划的,考生可按其他职位条件改报一个职位。
5、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按照公布的招聘职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面试、试镜。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30﹪,试镜占总成绩30﹪(各类考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采用百分制封闭命题;
(2)、笔试主要内容:南郑县人文历史、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内容、广播电视新闻专业知识、播音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2013年5月25日上午9时至11时;
(4)、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5)、笔试后各职位按考试成绩得分排定名次(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排前:相同学历的,公文写作题得分高的排前),并按照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
(1)、采用百分制命题标准;
(2)、面试主要内容:仪容仪表、沟通交际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人员全部进行试镜。
3、试镜:
(1)、采用百分制命题标准;
(2)、试镜方式:带妆试镜。
(3)、试镜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人员的确定:
试镜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所报考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试镜成绩高的排前)。
(五)、体检、考察
体检医院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告知本人,参加体检人员如有疑议可复检一次,复检结果必须由医院、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同时签字确认,并通知本人。
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的,着重考察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有无违纪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经招聘领导小组核对后,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笔试、面试、试镜成绩及初选人员名单将在南郑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七)、报批聘用
初选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初选人员的相关证件送市人社局进行资格终审。对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县人社局发给《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到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编制、工资等手续。
四、招聘纪律和要求
招聘新闻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是一项政策性、时限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各有关单位及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按规定的时间认真完成所负责的各项工作,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切实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不能自行其事,不得徇私舞弊、优亲厚友,考试命题、制卷过程中必须做到安全保密。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的命题及考试实行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按规定给予处罚。应聘人员弄虚作假、违犯招聘考试纪律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南郑电视台联系电话:0916— 5513355
监督电话:0916—5512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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