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展示东营广播电视台的崭新风貌,增进电视与受众的沟通交流,东营广播电视台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台标,具体事宜如下:
一、设计要求
1、新台标能够展示包容、开放、拼搏、跨越、和谐等东营精神风貌,应体现时代特征。
2、设计内容应符合电视媒体的特征,具有独特文化内涵。
3、设计风格应简洁、明快,具有现代设计理念和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和传播。新台标的设计要具有推广性,须适用于电视屏幕、采访车、采访设备、服装、印刷品、徽章以及广播电视衍生品。
4、设计稿必须是原创作品,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知识产权。
二、投稿要求
1、来稿可采用手工绘制和电脑制作。应征者来稿备纸质样本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样本设计的台标图案长宽统一为15cm×15cm,用A4纸绘制或A4照片纸打印;电子版设计图稿图案不小于500×500像素,文件格式可采用jpg、psd、tga。
2、来稿须图样清晰、制作工整,并附300字以内创意说明。
3、来稿须注明设计者真实姓名、身份证编号、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4、稿件可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
邮寄地址:东营市南一路260号东营广播电视台总编室
邮编:257091,邮箱:dygdlmzx@126.com
邮寄信封封面或邮件主题请标明“台标征集”。
5、征集详情请登陆:东营网络电视台
http://www.hhek.cn/
6、投稿截止时间:2014年5月1日。(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7、应征作品的图稿和文案,一律不退,未入围作品可由征集方自行处理。
8、市情链接:东营市情网http://www.dysq.gov.cn/
三、评选及奖励办法
东营广播电视台将邀请专家成立台标评选委员会,评选出入围奖5个(每个奖金3000元),再从入围奖中产生一等奖1个(奖金20000元)(奖金不累积,所有奖金的个人所得税均由获得者承担);最终评选结果将向社会公布。公证处对评选过程及评选结果进行全程公证。
四、法律声明
1、作品须原创,拒绝模仿,杜绝抄袭、雷同,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严禁侵犯知识产权,避免商标异义,且台标尚未被注册使用过。参选作品的素材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第三方的其他权利。参选作品中如涉及肖像权、名誉权及著作权等民事责任,完全由作者负责。
2、台标一经选用,台标及其衍生品的全部知识产权归东营广播电视台所有。设计者不得再在其它任何地方使用,东营广播电视台有权对被选台标进行修改。
3、所有应征台标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4、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东营广播电视台所有。
联系人:刘女士 陈先生
电?话:(0546)8336665 8656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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