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位于黑龙江省会城市哈尔滨市,是黑龙江省惟一一所国办全日制综合类高等艺术院校。其前身黑龙江省艺术学校创办于1959年, 2002年9月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
学院占地面积108875平方米,其中和兴路教学区25095平方米,二学区1964平方米,三学区6569平方米,艺术教育基地75247平方米。
学院现有教职工259人,其中专任教师155人,本科以上学历12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1.3%;高级职称72人,占专任教师46.5%;“双师型”教师105人,占专任教师的67%。师资力量雄厚,教学及指导实践能力较强。
学院设置有舞蹈、戏剧影视、声乐与音乐教育、民族器乐、管弦键盘、美术六个专业系和一个基础教育部、一个继续教育部;开设专业有:音乐表演、音乐教育、戏曲表演、舞蹈表演、影视表演、主持与播音、舞台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影视动画、服装设计与表演、应用艺术设计、广告与会展、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绘画、等14个专科(高职)专业及京剧表演(伴奏)、中国舞表演、国际标准舞、歌舞表演、美术、声乐、民乐、管弦、键盘、萨克斯等10个中等专业,在校生近1500人,目前包含高等教育专科(含高职五年制)、中专二个教学层次。学院与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大学、齐齐哈尔大学、佳木斯大学等高等院校建立了专升本合作关系。
办学50年来,为黑龙江省及国家艺术表演团体和文化事业单位培养了5000 余名合格的艺术人才,许多人已成为国家和省内外艺术单位的艺术骨干和颇有成就的艺术家。先后涌现出戏曲表演艺术家白淑贤、邢美珠;歌唱家牟玄甫、刘和刚、于乃久、舞蹈家唐文娟、剧作家张抗抗、影视表演艺术家刘佳等知名人士。
学院2000年和2005年被评为黑龙江省文明单位标兵。
近年来,学院紧紧围绕“创建国内一流高职艺术院校”的总体目标,办学特色鲜明,注意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先后在文化部文华艺术院校奖 “桃李杯”舞蹈大赛、“戏剧小梅花”、“蚁力神杯”、全国戏剧小品比赛、全国美展等一系列国内重大艺术赛事上获奖,并不断摘金挂银。特别是在2006年文化部举办的“全国文华院校奖第八届‘桃李杯’舞蹈大赛”中,学院取得了2银、2铜的优异成绩,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学院先后组建了青少年交响乐团、民族管弦乐团、青年舞蹈团,扩大了学生实习、实践的舞台;聘请俄罗斯功勋艺术家亚库波夫、中国音乐学院院长金铁霖、舞蹈教育家乔良、声乐教育家杨博亚等国内外一流学者、专家作为学院客座教授,重抓教学环节,进一步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充分挖掘毕业生就业市场,扩大就业平台,使毕业生“就业有路”;初步实现了使学生“招得进、学得好、送得出”的办学宗旨,每年毕业生就业率都在80%以上。学院多次代表国家和黑龙江省组团出访美国、日本、韩国、俄罗斯等国家和我国台湾、香港等地区,加强了国际间及海峡两岸的文化交流。通过以上卓有成效的举措,全面提高了学院的教育教学质量。
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坚持务实求是、开拓进取、与时俱进的精神,紧紧围绕“创建国内一流高职艺术院校”的总体目标,以生为本,以质立校,严抓管理,不断进取,走出一条面向社会需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具有鲜明办学特色和艺术专业优势的办学新路。
一、普通高等教育高中起点二、三年制专科各专业招生简介
(一)、高中起点专科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考试 |
拟招生专业 |
拟招
计划 |
学制和学历 |
招生对象 |
专业培养方向 |
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课考试 |
舞蹈表演 |
60 |
二年制专科 |
普高、三校生 |
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
戏曲表演 |
10 |
二年制专科 |
普高、三校生 |
京剧表演 |
影视表演 |
10 |
三年制专科 |
普高、三校生 |
话剧、影视剧表演 |
主持与播音 |
20 |
三年制专科 |
普高、三校生 |
播音、节目主持 |
省招办组织的全省美术统考 |
舞台艺术设计 |
50 |
三年制专科 |
普高、三校生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电脑艺术设计 |
50 |
三年制专科 |
普高、三校生 |
电脑美术设计 |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 |
20 |
三年制专科 |
普高、三校生 |
服装设计、制作和时装表演 |
广告与会展 |
35 |
三年制专科 |
普高、三校生 |
广告会展设计与制作 |
应用艺术设计 |
35 |
三年制专科 |
普高、三校生 |
多媒体广告设计 |
影视动画(动漫设计) |
50 |
三年制专科 |
普高、三校生 |
动画和漫画设计 |
省招办组织的全省音乐统考 |
音乐表演(声乐) |
20 |
三年制专科 |
普高、三校生 |
美声、民族和通俗唱法 |
音乐表演(民乐) |
20 |
三年制专科 |
普高、三校生 |
中国乐器演奏 |
音乐表演(管弦) |
10 |
三年制专科 |
普高、三校生 |
管弦乐器演奏 |
音乐表演(键盘) |
10 |
三年制专科 |
普高、三校生 |
钢琴、手风琴、电子琴 |
音乐教育 |
40 |
三年制专科 |
普高、三校生 |
声乐、器乐 |
备注 |
2008年我院在全国十一个省(区)招生,所拟招专业和计划以省教育厅文件下达为准。 |
(二)、高中起点专科各专业报名和考试
1、招生对象:必须是已到户口所在市、县(区)招办办理2008年普通高考艺术类文化课报名和中职升高职报名,领取专业课报名准考证的考生,能参加2008年的全国文化课普通高考和全省中职升高职统一考试。
2、本院单独组织的舞蹈表演、戏曲表演、影视表演、主持与播音、等四个专业考试报名时间:1月 15日—4月11日,地点: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或省内报名点。考生报名时交验身份证(复印件留存)、单位或学校介绍信、市县区招生办发放的专业课准考证、一寸彩色照片4张、报名考试费。考生一律面报,不接受函报。省外考生报考上述专业,按本省有关规定报考。
专业考试时间:考生报名后于4月10日来本院报到,领取准考证和考试时间安排表,4月11日各专业考试。报考省内艺术类统考专业的考生也可来我院报考单独组织招生考试的专业。
本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课考试项目表
考试专业 |
专业考试主要项目 |
备??? 注 |
舞蹈表演 |
基本功、舞蹈表演、即兴表演 |
1、各专业考试一次进行,考试后寄发考试成绩单,60分为专业合格线,达到合格线的考生方可填报我院专业志愿。
2、考生自备考试所用的伴奏带、表演小道具等。演唱、演奏、朗诵、舞蹈和表演等项目需考生自备。
3、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在考场内须严格遵守《考生守则》,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
戏曲表演 |
基本功、戏曲表演、即兴表演 |
影视表演 |
朗诵、小品表演、特长展示 |
主持与播音 |
朗诵、才艺展示、模拟主持 |
3、省内音乐表演专业、美术类专业统考报名:时间2007年11月25日-12月10日,专业统考时间:2008年1月-3月,地点在东方学院。由黑龙江省招办统一组织专业课报名考试,详见黑龙江省招办颁布的《黑龙江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考试简章》。中职升高职技能和文化课考试按黑龙江省招办规定时间执行。
(三)、录取原则及其他事项
1、录取原则:考生须政治思想考核、身体健康状况合格并且成绩达到各省(区)规定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2、新生入学后,如发现有不符合规定或体检复查不合格者,退回原地区。
3、按省统一规定,学生每年缴纳学费6800元(如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文件为准)。
二、初中和小学起点中专、五年一贯制大专各专业招生简介
(一)、初中和小学起点各招生专业和计划
招生对象
学制学历 |
拟招生专业 |
拟招
计划 |
专业培养方向 |
小学五、六年级
五年制中专
? |
舞蹈表演 |
173 |
中国舞表演 |
戏曲表演(伴奏) |
20 |
京剧表演、音乐伴奏 |
戏曲表演 |
20 |
龙江剧表演(龙江剧表演) |
杂技表演 |
10 |
杂技、马戏表演 |
初中毕业生和在校生
三年制中专
五年制大专
? |
地方戏表演 |
20 |
二人转、拉场戏表演 |
话剧影视表演 |
80 |
话剧与影视表演 |
歌舞表演 |
80 |
歌舞音乐剧表演 |
音乐表演(声乐) |
20 |
美声、民族、通俗 |
音乐表演(民乐) |
20 |
中国乐器 |
音乐表演(管弦) |
20 |
管弦乐器、 |
音乐表演(键盘) |
20 |
键盘乐器(钢琴、手风琴、电子琴) |
音乐表演(萨克斯) |
10 |
萨克斯 |
美术 |
20 |
美术绘画 |
(二)、初中和小学起点各专业考生的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办法: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簿(复印件留存)或户籍证明、学历证明或所在学校介绍信、一寸相片8张和报名考试费。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专业考试前一周。本校招生办接受考生函报(省内其他报名点须面报),函报截止日期为专业复试前一周,考生将报名材料及费用邮寄到本校招生办收即可。我院将在专业复试前到全省各市进行摸底初试,专业条件优秀者经初试合格后直接来校参加专业复试。
3、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49号,学院招生办
报名咨询电话:0451-86336958? 86336639转812、813
(三)、初中和小学起点各专业考试时间和项目
1、各专业的专业课初、复试时间拟定在4月23—24日。文化课考试根据黑龙江省招办2008年中招文件政策规定进行,将在专业复试前通知。
2、各专业考试项目:
考试专业 |
专业初试主要项目 |
专业复试主要项目 |
备注 |
舞蹈表演 |
形体检测、朗诵、舞蹈表演 |
形体检测、朗诵、舞蹈表演、即兴表演 |
1、考试所用的伴奏带、乐器(钢琴除外)、画板、画笔颜料等自备。
2、经过初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美术专业除外)。
3、考试用的朗诵、舞蹈、演奏或演唱内容须自备。 |
影视表演 |
朗诵、表演小品片段、演唱歌曲舞蹈 |
朗诵、演唱乐曲一首、舞蹈,命题小品 |
歌舞表演 |
形体检测、朗诵、舞蹈表演 |
形体检测、朗诵、舞蹈表演、即兴表演 |
戏曲表演
(京剧、龙江剧) |
形体检测、演唱歌曲或戏曲片段一首、朗诵 |
形体检测、朗诵,演唱歌曲或戏曲片段一首、舞蹈,节奏和动作模仿 |
音乐表演
(声乐、器乐) |
演奏或演唱乐曲一首、视唱、听音 |
演奏或演唱乐曲一首、视唱、听音 |
美?术 |
素描、色彩 |
? |
(四)、录取原则及其他事项
1、录取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提前录取。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在思想政治考核和文化课合格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学生在校期间按省规定的标准收费,中专阶段每生每年学费6000元整,五年制高职前三年每年学费5000元、后两年按当年大专学费收取,高等教育专科阶段每生每年学费6800元整(如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文件为准)。本校实行奖、助学金制度。
3、各专业中专毕业生可参加高考报考全国高校艺术专业;专科毕业生可参加专升本考试进入高校本科阶段学习,同时本院开展了各专业专升本连读教育。
4、学生毕业按国家政策规定就业,可到全国各类专业艺术团体、企事业单位从事艺术创作、表演、管理和教学工作。我校每年均多次举办艺术类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接待全国各地几百家用人单位来校选拔录用人才,毕业生就业率在全国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
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
200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