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优秀广播剧剧本作品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繁荣我省的文艺创作事业,提升文艺作品的水平和质量,促进广播剧艺术的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优秀的广播剧剧本作品。相关事宜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应征作品应具有原创性、民族性、示范性和较高艺术水准,主题立意深刻,艺术感染力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美德,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市场发展潜质。
(二)应征作品应反映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展现新时期的新面貌和新风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结合的优秀作品。
(三)应征作品应未转让版权,作者须拥有完全的著作权。改编他人的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的有效文字材料。
(四)应征剧本须具有完整的剧本架构、符合剧本规格的篇幅长度,素材、创意以及简略的故事梗概等一律不予考虑。要体现艺术性和市场效益的有机结合,具有进一步打磨的空间和转化为优秀作品的良好基础。
(五)作品表现手法不限,社会剧、侦探剧、古典局、神话剧等均可。规格为单本剧、短剧、连续广播剧均可。
(六)入选作品山西省戏剧电视艺术中心将支付报酬,并组织制作班底或连同广播电台联合录制广播剧成品,用于广播电台、大型门户网站展播。并推荐参加重要的广播剧评选工作。
二、投稿办法:
(一)提供打印稿或电子版的作者简历、作品简介、创作意图、完整剧本。投递邮箱:tvsx@163.com
(二)提供相关版权证明,作者身份证号码或有效证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材料不全者取消参评资格。
(三)来稿一律不退,未入选作品将统一删除、销毁。
投稿截止日期:2017年5月1日
本活动解释权归山西省戏剧电视艺术中心所有。入选作品均由山西省戏剧电视艺术中心颁发入选证书,同时,广播剧作者将成为山西省戏剧电视艺术中心荣誉编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