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是一所有着电影历史传承和深厚电影文化积淀的高等艺术院校。建校 70 余年来,名师荟萃, 学派传承,创作了众多中国电影史上的经典作品,在学科建设、教学创作、师资培养、人才选拔各方面都引领 着中国电影教育的发展方向。我校以优良的教学传统,雄厚的师资力量,齐全的学科专业,完善的教学设备以 及规范的教学秩序,成为中国培养电影艺术创作、管理及理论研究人才的重要基地。 2025 年我校艺术类校考本科计划招生 428 名,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无分省计划,选考科目不限,文理兼 招,学制 4 年。最终招生计划数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1.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 2025 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 按教育部要求,考生若报考组织专业校考的招生专业,须取得省级统考合格成绩; 3. 符合我校各专业要求者(具体专业要求详见“第八部分”);4.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未取得 2025 年所在省(区、市)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未按所在省(区、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艺术类)有关规定执行者;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专业报名及专业考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5 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4〕7 号) 文件规定: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考生所报考专业应按照所在省(区、市)有关招生规定 执行且对应类别省级统考成绩合格。报考我校的专业涉及哪一类省级统考,请考生参照附件 1《北京电影学院 2025 年艺术类校考本科各招生专业(招考方向)与各省级艺术类统考子科类对应参照表》。符合以上条件的考 生,方可参加我校专业考试的报名及考试。
我校不组织现场确认及现场报名,报考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凡参与我校 2025 年艺术类专业网上报名者,均视为已详细阅读了《北京电影学院 2025 年艺术类校考本科 招生简章》,并充分理解及认可本简章中所述的各项规定、考试方式、录取原则等有关内容。 2025 年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拟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线下考试只设北京考点,不设京外考点。
(一)专业报名 1.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6 日上午 9:00 起至 2025 年 1 月 16 日上午 9:00 止。逾期不补报。 (2)【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校考招生系统】网址:https://bkbm.bfa.edu.cn (3)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北京电影学院 2025 年艺术类校考本科招生简章》,了解报考 信息以及网上报名说明,不按要求报名,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完成 网上缴费等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网上缴费 (1)考生在网上缴费前,请务必仔细确认自己报考的专业(招考方向)。所报考的专业(招考方向),一旦 缴费成功,不得更改。 (2)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3)考生未完成网上缴费或者缴费不成功,均不具备考试资格。 报考我校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新媒体艺术专业、产品设计专业、跨媒体艺术专 业、摄影专业、动画专业、漫画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考试费 160 元(根据京财税〔2023〕1625 号文件)。 除上述专业外,我校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初试报考费 100 元;复试费 80 元;三试费 80 元(根据京财税〔2023〕 1625 号文件)。考生按参加的考试阶段,通过【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校考招生系统】缴纳费用。 (4)网上缴费在线支付客服电话: 400-698-0966(工作日 9:00—18:00)
3. 网上提交报考材料 (1)报考材料提交时间: 2025 年 2 月 10 日上午 12:00 起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上午 12:00 止。 (2)报考材料提交内容: 考生须提交: ①带有 2025 年高考考生号的《考生报考证》或《艺术类准考证》或《普通高考考生报名信息单》; ②艺术类省级统考合格证明材料或《艺术类省级统考合格证》; ③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校考《报名登记表》; 现役军人还须提交:大军区级政治部《介绍信》。 如遇省级统考时间延迟、省级统考成绩暂未公布等情况,考生可先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在参加专业终试(最 后一试)前补交对应子科类的省级统考合格材料。(3)报考材料提交方式: 考生在选报每个专业(招考方向)且成功缴费以后,在指定时间通过【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校考招生系统】 内的【考生报考材料上传】提交,考生提交的全部报考材料,须合并扫描在同一个 PDF 文件中,文件大小不得 超过 2MB。兼报多个专业(招考方向)的考生,须分别上传对应专业(招考方向)的报考材料。 (4)如遇以下情况,我校将取消考生专业考试各阶段成绩: ①考生所提交的报考材料或身份不符合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考生报考资格; ②考生提供虚假报考材料; ③考生所报考专业对应子科类的省级统考成绩不合格; ④我校在与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数据信息交互时,考生的高考报名、省级统考等数据信息核验不通过。
4.《北京电影学院 2025 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 (1)关于各阶段缴费与打印准考证:考生均须登录【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校考招生系统】完成。 (2)线上考试阶段,考生无需打印《准考证》。对应阶段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自行在指定线上考试平台中 确认参加对应阶段的专业考试。 (3)线下考试阶段,在对应阶段缴费成功后,自行打印对应阶段《准考证》。参加线下考试的考生务必凭自 行打印的对应阶段《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线下阶段的专业考试,其他阶段或者其他专业的《准考证》 无效。《准考证》无需加盖公章。
5. 特别注意 ? 确认信息后,不得修改考生信息;已缴费成功的专业(含招考方向),专业信息不得删除与修改。 ? 报考我校的考生请认真核对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不冲突以及专业(含招考方向)间未做兼报限制说明 的可选择兼报,但最多只能兼报 3 个专业(含招考方向)。 ? 声音学院各专业(含招考方向)之间不允许兼报。
(二)线上考试 1. 我校各专业(招考方向)各阶段的线上考试,统一使用指定线上考试平台进行考试、录制、提交。 2. 请考生提前阅读《北京电影学院 2025 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线上考试平台使用指南》(预计 2 月 10 日前公 布,请以学校官方通知为准),及时完成注册、认证环节,按照有关要求提前做好线上考试准备。 3. 线上考试平台确认考试、考前准备(人脸验证、阅读考试须知、填写考试承诺书、设备检测等)、考前 练习等功能,将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中午 12:00 开放。线上考试平台开放后,考生可查询到报考专业对应的线 上考试。考生须做好考前准备,及时参加模拟考试,准时参加正式考试,考试安排以线上考试平台公示为准。 重点提示:请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完成上述工作,以免影响正常考试。正式考试(录制与提交)时间详见“第 八部分”中各专业公布的考试安排。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录制与提交)视为缺考。 4. 线上考试结果的查询时间,我校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校考招生系统】, 查询线上考试的考试结果。线上考试通过的考生,尽快在【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校考招生系统】内办理下一阶 段的缴费手续,按照有关考试要求,准时参加下一阶段的专业考试。
(三)线下考试与北京考点 1. 我校线下专业考试的组考工作,将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要求。如考试方式调整,请考生以我校官方网站公 布的信息为准。 2. 我校 2025 年线下考试只设北京考点(北京电影学院海淀校区校内),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 4 号。 3. 考生须持对应专业对应阶段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通行证、护照等)参加考试。 4. 线下考试安排:各专业(招考方向)各阶段的线下考试安排,请考生以【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校考招生 系统】首页的“通知公告”公布的考场安排为准。
(四)考试纪律 我校艺术类校考属于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电 影学院考试规定,诚信考试。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 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考生须知》等法规严肃处理。
(五)最后一试成绩查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5 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4〕7 号) 文件规定:我校 2025 年各专业考试最后一试的通过人数,不得超过本年度招生计划数的 4 倍。专业考试进入最 后一试的考生,可于 2025 年 4 月底,登录【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校考招生系统】查看自己的专业考试成绩。
四、文化考试及志愿填报 1.北京电影学院专业考试最后一试通过的考生须参加“2025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所报专业代码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高考志愿填 报信息为准(填报高考志愿的专业代码信息为各省自行编制)。有问题请考生向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咨询。 3.录取以考生高考志愿填报顺序为准。 4.报考我校的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地区考生,请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港澳台侨页面】 (https://zs.bfa.edu.cn/gatq.htm),查询相应类型的招生简章,以了解详细的报考要求。
五、入学 1.根据教育部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我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 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 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2.我校对新生组织身体检查和心理普查,入学时身心状况不宜在校学习的新生,经学校批准,可以保留入 学资格一年。 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我校将在学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 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给予学生取消学籍处理; 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为了保证新生顺利入学,建议新生在高考报名后,入学前,不要变更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 期、身份证号等内容。 5.新生入学后外语一律学习英语。 6.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2025 年入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和任何学校以外机构(公司)签署任何经纪 合约。
六、学费、毕业证书及就业 1.学费等有关收费标准如有变动,将按上级主管部门统一调整、批复后的标准执行。 2.学校有完善的奖贷助勤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金、助学贷款,帮助完成学业。 3.根据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在我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我校为符合毕业要求的本科学生颁发毕业 证书;为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学生,颁发学位证书。 4.毕业生就业遵循市场调节,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主要流向各类影 视单位、各类型影视剧剧组、动画及游戏制作企业、各大电视台、电台、文化艺术团体、报社、杂志社以及各 大互联网企业。

关于录取原则的几点说明:
1.依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不分省计划招生的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时使用的高考文化成绩均不含 政策性加分。
2.我校艺术类校考本科各专业录取原则的执行,均须符合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本科投档录取规则。 如遇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区、市)新一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其它补充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3.关于百分比的计算办法: ①上述录取原则中,分数线百分比的计算完成后,结果如有小数,则采取向上取整的计算方式。 例如:某省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为 472 分,乘以 85%计算结果为 401.2 分,则符合 破格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 402 分。 ②上述录取原则中,对于破格资格的合格生源范围百分比的计算完成后,结果如有小数,则采取直接舍去 小数部分不进位的计算方式。 例如:某破格条件要求校考成绩排名在合格生源前 10%的专业,有 48 名合格生源,乘以 10%计算结果为 4.8, 则符合破格录取资格的考生校考排名应在前 4 名。
4.对于保留高考本科一批、二批的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普通类本科第二 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5.考生报考的校考专业对应类别的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须本科合格。校考与省级统考对应关系依据附件 1。
6.校考专业录取时,仅考虑第一院校志愿;同一院校志愿下如填报多个专业志愿,录取时按分数优先原则, 填报的全部专业志愿均参与排队。
7.破格录取名单将通过【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校考招生系统】在相应专业(含招考方向)合格生源范围内 公示,公示期为 7 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本科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 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8.关于专业成绩并列: 录取时如果遇到专业校考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分数比值的计算公式为: ①对于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或者本科录取批次已合并的生源省份 分数比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加分)÷所在省(区、市)特殊类型相应科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②对于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生源省份 分数比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加分)÷所在省(区、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 数线 ※ 上述公式在完成计算之后,如遇小数点后有多位的情况,即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对于四位小数后面 的小数部分,按照四舍五入的计算办法。例如,某历史类考生高考成绩 403 分,该考生高考所在省(区、市) 的特殊类型历史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576 分,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出来的分数比值为 0.6997。 ※ 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所以上述分数比值计算公式中,考生文化课成绩为实考分,不含政策性加分。 ※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以及本科录取批次合并的省(区、市),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有统一规定,我校将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