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视事业发展和岗位需求情况,彭水广播电视台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选人原则;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与学历、经历、自然条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选拔,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为:
    1、主持人:3名,其中男性1名,女性2名。年龄:30周岁以下,学历:专科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男165CM以上,女160C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气质高雅,音质优美。
    2、新媒体技术人员:1名,男女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学历:专科以上毕业(国民教育),能熟练掌握电脑平面设计相关软件,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对新媒体的发展趋势有较强的洞察力,熟悉新媒体业务,有相关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符合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行;
    3. 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具有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
    4. 具备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两张,到彭水自治县广播电视台办公室现场报名。(播音主持岗位报考人员需自备3分钟以内演播室新闻播报出像视频)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信息,或实际情况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播音主持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别按百分制打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面试和笔试完成后,两项考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比例相加之和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新媒体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3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两项考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按比例相加之和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携带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聘用及待遇
    1、试用期及待遇: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彭水自治县广播电视台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基本工资+稿费。
    2、正式劳动合同及待遇。试用期满后进行岗位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补贴组成,缴纳五险。
    (五)、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8日---2016年1月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六)、报名地点:彭水自治县广播电视台办公室。
    咨询电话:023-78842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