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晋宁县新闻中心位于晋宁县昆阳街道办事处郑和路489号,是中共晋宁县委宣传部下属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担负着宣传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政府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工作职责。机构内设办公室、采访部、栏目部、纸媒部、新媒体部和技术部共六个科室,在岗职工36人。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国民教育专科及其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应届(2014-2016年)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考生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至6月2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晋宁县新闻中心办公室(晋宁县昆阳街道郑和路489号)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①考生须持学历证明毕业证、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16年应届生提供);

②企业在职职工的报考,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③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④本人小1寸近期彩照2张;(注明姓名)

⑤2016年应届毕业生参加本次招聘报名时不能出具相关证书、材料的应聘人员,须签订书面承诺书1份。

5.联系人:李虹佳,联系电话:0871—67892202;

(二)报名要求

1.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我县一个岗位,否则将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及聘用资格。岗位一经确定,一律不得更改;

2.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不得代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晋宁县新闻中心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业、学科设置参照《2016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等。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等的,需填写《承诺书》。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时间:2016年7月4日至7月6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2)地点:晋宁县新闻中心办公室(晋宁县昆阳街道郑和路489号)

(3)联系人:李虹佳,联系电话: 0871—67892202;

(4)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①考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②考试科目和范围:笔试内容主要是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包括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基础知识(30%)和播音主持专业知识和新闻采编基础知识(70%)。

(5)考试时间: 详见准考证;

(6)考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选自动放弃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材料另行通知。

3.考试方式、内容:面试采用现场答辩及现场播音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应具备的岗位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4.考试时间、地点:待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后通知考生本人;

5.联系人:李虹佳  联系电话:0871-67892202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考试时需同时出示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阶段,如笔试成绩仍然并列时,追加面试试题1题,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晋宁县新闻中心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晋宁县新闻中心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含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晋宁县新闻中心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晋宁县新闻中心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笔试、面试全过程必须按保密规定管理试卷,考试全过程邀请县人大、县政协领导指导,县纪检监察部门、县人事部门相关领导负责考试巡查。

(三)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简章由晋宁县新闻中心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监督电话

中共晋宁县委宣传部: 0871-67892095

晋宁县纪检监察部门: 0871-67892287

晋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7801858

 

2016晋宁县新闻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