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李利民
联系电话: 0871—67797005
(三)专业技能考试
1、电视新闻记者岗位考试方式、内容:现场采访和电脑写作稿件。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
2、电视播音主持岗位(彝族、石林籍)考试方式、内容:(1)演播室现场抽取播音稿件,分别用普通话和石林彝语出镜播音〔着正装(自理),化淡妆(自理)〕;(2)新闻导语现场出镜,分别用普通话和石林彝语出镜播音〔着正装(自理),化淡妆(自理)〕;(3)现场采访和电脑写作稿件。
3、电视播音主持岗位考试方式、内容:(1)演播室现场抽取播音稿件,用普通话出镜播音〔着正装(自理),化淡妆(自理)〕;(2)新闻导语现场出镜,用普通话出镜播音〔着正装(自理),化淡妆(自理)〕;(3)现场采访和电脑写作稿件。
本次考试不指定专门的复习资料及复习范围,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4、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详见准考证)。
5、考试注意事项
请参加考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同时按准考证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30分钟到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集中。石林县广播电视台提前30分钟点名,点名时未到现场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6、考试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石林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资格复审
根据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以岗位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综合能力考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通过资格复审人员不能进入综合能力考试。因资格复审或特殊情况产生的岗位空缺,根据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以岗位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所需材料由石林县广播电视台电话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联系人:李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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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综合能力考试
1、考试人选确定: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为参加综合能力考试人员,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规定比例或等额进入综合能力考试的,可正常进行综合能力考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含6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考试方式、时间、地点
(1)方式:①才艺表演(含现场主持和自选朗诵、舞蹈、唱歌其中1项);②现场问答。
(2)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石林政务网上通知。
联系人:李利民
联系电话: 0871—67797005
3、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请参加考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考试地点集中,做好综合能力考试前所有准备工作。
4、考试成绩现场公布。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体检人选的确定
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占比和计算方法如下:
1、电视新闻记者岗位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电视新闻记者岗位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50%+综合能力考试成绩×50%。
2、电视播音主持岗位(彝族、石林籍)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电视播音主持岗位(彝族、石林籍)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考试总成绩= [(普通话播音成绩×30%+彝语播音成绩×30%)+现场采访和电脑写作稿件成绩×40%]×60%+综合能力考试成绩×40%。
3、电视播音主持岗位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电视播音主持岗位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考试总成绩=(普通话播音成绩×60%+现场采访和电脑写作稿件成绩×40%)×60%+综合能力考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
4、考试总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石林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时,以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如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一场专业技能考试。
5、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1、考察及体检由石林县广播电视台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石林县广播电视台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岗位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1、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石林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五、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六、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愿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根据《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和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意见》(昆发〔2013〕15号)规定,限招彝族的岗位,户籍或生源地要求为石林籍。
(三)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简章由石林县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七、监督电话
中共石林县委宣传部:0871—67796256
石林县纪检监察局:0871-67796277
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871-67796492。
1.2016年石林县广播电视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2016年石林县广播电视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3.2016年度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4.2016年石林县广播电视台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及条件